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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提示:收取培训费、贷款培训,或在录用过程中需支付体检、服装、押金等费用、鼓吹出国出境务工短期内可获得丰厚报酬等都属违法行为,请求职者提高警惕,谨防上当受骗,如遇类似情况,请立即举报。

宣讲会信息

宣讲单位:湖南医药学院

宣讲时间:2018年10月17日 1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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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学校:昆明医科大学

宣讲地点: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学生会堂212

点击人次:10204

单位简介

湖南医药学院是一所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医学本科院校。学校肇始于1912年,前身为留美归国华侨、著名医学教育家、公共卫生学家颜福庆先生创立的长沙红十字会看护训练所,1924年正式建立长沙仁术护病学校。2000年升格为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。2014年5月,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湖南医药学院。 学校坐落于有“大西南桥头堡、原生态植物园、古建筑博物馆、多民族文化村、杂交稻发源地、抗战胜利受降地”之称,现有湘黔、枝柳、渝怀铁路及209、320国道、沪昆和杭瑞高速、沪昆高铁交汇的交通枢纽城市——怀化市。 学校目前占地面积1435亩,校舍建筑总面积22.5万平方米。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,在校全日制大学生7890余人,其中本科生1200余人。现有教师569人,其中教授等正高级职称109人、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169人;有博士、硕士学位教师310人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,博士生导师1人,硕士

招聘简章

湖南医药学院

学校简介: 

湖南医药学院是一所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医学本科院校,1924年始创于湖南长沙(仁术护病学校),2000年升格为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,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湖南医药学院。现因工作需要,结合学院编制和岗位设置要求,按照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》的政策要求,贯彻“公开招聘、全面考核、平等竞争、择优录用”的原则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

 

岗位介绍:

教师岗位:主要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。

岗位职责:

主要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。

岗位要求:

详见学校网站

    地址http://www.hnmu.com.cn/info/1075/3599.htm

联系方式:

人:刘老师、张老师

联系电话:0745-2380474  

联系邮箱:hnyyxyrsc@163.com

联系地址: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492

招聘职位

教师

招聘专业:不限专业

5K-7K/月

40人

硕士及以上 | 怀化市

职位描述

岗位职责:

主要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。

岗位要求:


湖南医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、计划及要求一览表

   



部门

   

岗位

   

计划人数

   

专业

   

学历学位或职称

   

其他条件

   

备注

   



医学院

   

教师

   

3

   

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、生物学

   

博士研究生

   

从事人体解剖学或组织胚胎学或生理学教学与科研

   



教师

   

1

   

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

   

博士研究生

   

有执业医师资格证

   

从事病理学教学与科研

   



教师

   

1

   

遗传学、细胞生物学、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

   

博士研究生

   

从事细胞与遗传学教学与科研

   



教师

   

1

   

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
   

从事人体解剖学教学与科研

   



教师

   

1

   

基础医学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
   

从事显微形态学实验教学相关工作

   



教师

   

2

   

影像医学与核医学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
   

从事医学影像诊断、技术教学与科研

   



教师

   

1

   

放射医学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
   

从事医学影像学专业相关学科教学及科研工作

   



教师

   

2

   

生物医学工程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
   

从事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教学及科研

   



口腔医学院

   

教师

   

4

   

口腔医学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

   

副高及以上职称者有本科及以上学历

   



药学院

   

教师

   

1

   

药物化学、中药学

   

博士研究生

   

1.本科及硕士为药学或中药学专业;2.药物化学专业的研究方向为天然药物(天然产物)化学或天然药物结构修饰及改造,中药学专业的研究方向为中药化学。

   

从事天然药物化学或中药化学的教学及科研

   



检验医学院

   

教师

   

1

   

医学类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
   

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医学检验或卫生检验本科

   

从事生物化学检验教学

   



教师

   

1

   

医学类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
   

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卫生检验或化学本科

   

从事卫生检验教学

   



教师

   

1

   

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、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
   

第一学历为全日制预防医学本科

   

从事预防医学教学

   



护理学院

   

教师

   

1

   

护理学、临床医学

   

博士研究生

   



康复医学与保健学院

   

教师

   

1

   

中医基础理论、中医临床基础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
   

1.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的为内经方向、中医临床基础专业的为温病方向;2.第一学历为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本科;3.有执业医师资格证。

   



教师

   

1

   

方剂学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
   

1.第一学历为中医学或中药学本科;2.有执业医师资格证。

   



教师

   

2

   

康复医学与理疗学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
   

第一学历为医学类或康复治疗学本科

   



教师

   

2

   

健康管理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
   

1.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;2.有健康管理工作经验。

   



教师

   

2

   

针灸推拿学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

   

1.本科为针灸推拿学专业;2.有执业医师资格证;3.有推拿临床经验。

   



教师

   

2

   

针灸推拿学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

   

1.本科为针灸推拿学专业;2.有执业医师资格证。

   

针灸、推拿、康复技能较扎实。

   



生物医学研究中心

   

教师

   

1

   

基础医学、生物学、化学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
   

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生物学类或医学类或化学专业本科

   



民族医药研究中心

   

教师

   

2

   

中药学、药理学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

   



新型抗体药物及其智能运输系统湖南省重点实验室

   

教师

   

1

   

免疫学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
   

本科专业为药学、临床医学、基础医学

   



教师

   

1

   

药学、临床医学、基础医学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
   

本科专业为药学、临床医学、基础医学

   



人文社科与管理学院

   

教师

   

1

   

管理学类、经济学类

   

博士研究生

   

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

   



公共课部

   

教师

   

3

   
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软件工程、计算机应用、计算机软件、信息与通信工程、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

   
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
   

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

   



合计

   

40

   



年龄要求:硕士35岁以下(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博士45岁以下(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中级职称35岁以下(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副高职称40岁以下(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正高职称 45岁以下(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   



   


 

投递说明:

其他描述:

关于印发《湖南医药学院优秀人才引进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 

各部门、单位:

《湖南医药学院优秀人才引进实施办法(试行)》已经党委会审议通过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附:湖南医药学院优秀人才引进实施办法(试行)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湖南医药学院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湖南医药学院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7月9日

 

 

 

湖南医药学院优秀人才引进实施办法(试行)

 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为贯彻“人才强校”战略,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,优化人才队伍结构,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,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
第二条 坚持政策引导、制度保障,急需与储备统筹,岗位、学历与能力结合,优质优岗优酬,激励与使用并重的原则。畅通人才引进渠道,打造人才储备平台。

第三条 学校每年依据学科专业建设、平台建设与科学研究的实际需要,结合市场人才供求情况,确定岗位需求人数与要求,具体详见当年的《湖南医药学院人才招聘计划》。

第四条 优秀人才引进的基本要求: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身体测试合格,遵纪守法,恪守科学道德,学风正派,诚实守信,爱岗敬业,治学严谨,团结协作,愿意为湖南医药学院的建设与发展作贡献。一般应在国内外取得博士学位,符合当年《湖南医药学院人才招聘计划》的要求。

第五条 引进的优秀人才需在学校全职工作,并按学校规定签订合同。

第二章  引进人才的层次和条件

第六条 第一层次优秀人才。年龄不限,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、“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”杰出人才。

第七条 第二层次优秀人才。年龄60岁以下,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“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”、国家“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”入选者、“”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、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。

第八条 第三层次优秀人才。年龄60岁以下,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“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、国家“****”“百人计划”青年项目入选者、“”青年项目入选者、“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”入选者、湖南省科技、湖南省“百人”计划人选。

第九条 第四层次优秀人才。年龄55岁以下,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:

1.近五年来,主持国家级项目至少2项,主持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至少1项。

2.近五年来,发表论文。①自科类: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至少6篇(其中至少有一篇IF≥15.0);②社科类: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至少12篇在本学科SSCI源刊发表、或在光明日报发表(含转载)、或在新华文摘发表(含转摘)、或被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复印、或为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文。

第十条 第五层次优秀人才。年龄50岁以下,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,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:

1.近五年来,主持国家级项目至少1项,主持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至少1项;

2.近五年来,发表论文。①自科类: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至少6篇(其中至少有一篇IF≥10.0);②社科类: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至少10篇为本学科SSCI来源期刊发表、或被光明日报转载、或被新华文摘转摘、或被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复印、或为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文。

第十一条 第六层次优秀人才。年龄45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,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

1.近五年来,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;

2.近五年来,主持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至少1项;

3.近五年发表论文。①自科类: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至少3篇;②社科类: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至少6篇在本学科SSCI源刊发表、或在光明日报发表(含转载)、或在新华文摘发表(含转摘)、或被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复印、或为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文。

第十二条 第七层次优秀人才。年龄45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,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1.自科类 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,或是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。

2.社科类 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至少4篇在本学科SSCI源刊发表、或在光明日报发表(含转载)、或在新华文摘发表(含转摘)、或被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复印、或为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文;或是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。

第十三条 第八层次优秀人才。年龄45岁以下,没有达到第七层次条件的博士研究生。

第十四条 对于引进具有教授职称,年龄在50岁以下,但无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,采取一事一议。应经学院推荐,人事处审核,校学术委员会评价,党委会审批决定。

第三章 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

第十五条 第一层次优秀人才。实行年薪制管理,提供年薪150万元(人民币,税前,下同)/年,安家费200万元,科研启动经费1000万元。

第十六条 第二层次优秀人才。实行年薪制管理,提供年薪120万元/年,安家费150万元,科研启动经费自科类800万元、社科类300万元。

第十七条 第三层次优秀人才。实行年薪制管理,提供年薪90万元/年,安家费120万元,科研启动经费自科类400万元、社科类150万元。

第十八条 第四层次优秀人才。实行年薪制管理,提供年薪50万元/年,安家费100万元,科研启动经费自科类100万元、社科类50万元。

第十九条 第五层次优秀人才。实行非年薪制管理,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发放,提供安家费80万元,自然科学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、社会科学科研启动经费40万元。

第二十条 第六层次优秀人才。实行非年薪制管理,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发放,提供安家费55万元,自然科学科研启动经费40万元、社会科学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。

第二十一条 第七层次优秀人才。实行非年薪制管理,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发放,提供安家费40万元,自然科学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、社会科学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。

第二十二条 第八层次优秀人才。实行非年薪制管理,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发放,提供安家费30万元,自然科学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、社会科学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。

第二十三条 对于来学校报到前已婚的博士,综合考虑其学术背景和学术水平,可以考虑其配偶的安置,符合人社厅规定条件的,办理调动手续,不符合调动条件的,实行人事代理。未婚博士和不需安排家属的已婚博士,追加安家费10万元。

第二十四条 对于紧缺、急需人才,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可以适当提高相关待遇。

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

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引进的优秀人才,实行岗位聘任、目标考核和合同管理。

第二十六条 学校引进的优秀人才,第一至四层次优秀人才在学校服务期为8年,第五至八层次优秀人才在学校服务期为5年。在服务期限内,如因个人原因终止协议,要求在校外作博士后、调离、辞职、自费出国或被学校解聘等,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
第二十七条 引进优秀人才的安家费在办理完来校手续后一次性发放。

第五章 附 则

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。本办法仅适用于2017年及2017年以后引进的人才,附属医院可参照执行或制定实施细则。学校原有文件与本规定不符的,按照本办法执行。如有变化,根据实际情况按学校研究的引进政策及时调整。

 


岗位详情

湖南医药学院

领域:教育

规模:500-1000人

地址: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南路482号